关于202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
按照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5〕1号)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5〕38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8月11日9:00—8月21日17:00。
(二)网上缴费时间:8月11日9:00—8月22日17:00。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
级别 |
考试科目 |
题型 |
考试方式 | |
10月19日 |
9:00-11:30 |
初级 |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闭卷笔答 |
14:00-16:30 |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 ||||
9:00-11:30 |
中级 |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
客观题 |
闭卷笔答 | |
14:00-16:30 |
统计工作实务 | ||||
9:00-12:00 |
高级 |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
主观题 |
开卷笔答 |
(二)考场设置
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场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25〕30号)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类。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作为符合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参加当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凡具备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且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且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一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具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与统计相近专业中级职称,可依据上述学历资历和业绩条件,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2年,可以视作符合上述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六)取得准精算师职业资格证书,可对应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正精算师职业资格证书,符合高级统计师职称申报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的,可直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
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限条件,可对应初级或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高一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获得应用统计专业硕士的人员报名参加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以免试《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科目,仅参加《统计工作实务》科目考试。
(八)报考条件说明
1.报考初、中、高级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5年12月31日。中级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中,相关学历与专业工作年限均为并列关系,没有时间先后关系。高级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必须是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工作年限。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参考要求的“从事统计相关工作”年限,要求为取得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资格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工作年限。
2.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第二学士学位”须为全日制学习形式,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四、考试大纲
2025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门户网站主页“政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www.stats.gov.cn/fw/tjzyjszgks/fxbk/)。
五、报名事宜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一旦正式报名考试,无论在考试前后,被发现有不实承诺情形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均给予报名无效、成绩无效或证书无效等处理,请报考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报考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重庆市内)。如非我市报考人员,以及因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等),漏交或错交考试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一)注册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和用户隐私政策,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维护个人信息。
(二)完善个人信息
1.上传电子照片。报考人员登录系统后,按照提示进行相关操作。首次登录的报考人员,需要上传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须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使用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电子版本人近期半身免冠白底彩色正面照片后,方可通过照片审核。务必确保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选用。
2.完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进入“个人中心”界面,按照步骤完善相关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信息、学位信息、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个人中心”修改。
(1)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2)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
考后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报名期间未上传验证/认证报告的人员,资格复审时,按审核部门要求提交资料,接受人工核查。
因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在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范围内的报考人员应尽早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申请认证报告。已通过学历学位验证的,需确认报名时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
(三)填写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等),已填写的个人信息可直接引用。
(四)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五)重点人员核查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的4类报考人员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经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
(六)网上缴费
考试报名统一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作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及统考办字〔2016〕1号和渝发改收费〔2022〕15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收费标准为初级每人每科65元,中级每人每科63元。
需要缴款收据的报考人员,可在完成缴费3个工作日后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子票据查询平台查询下载电子票据(票据开具日期为报考人员缴费日期),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再开具纸质票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相关规范栏目《关于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票据查询流程的补充通知》。
(八)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13—17日。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身份信息不一致,务必在10月17日前(工作日),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查询更正。
请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高级考试允许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参考书籍、资料。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考场备有草稿纸供报考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均采用闭卷形式,高级资格考试采用开卷形式。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报考人员方可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报考人员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三)报考人员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大众体育),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采取以下措施:对报考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报考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报考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报考人员在考试期间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七、考试成绩
(一)合格标准
自2022年度起,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二)成绩管理
从2025年起,初、中级统计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报考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高级统计资格考试为1个科目。对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全国统计考办将按规定核发成绩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在5年内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我市将参照国家合格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众体育 共同研究确定本市高级统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核发地方成绩合格证明,报全国统计考办备案(该证明在本市1年内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将于2025年12月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四)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报考人员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报考条件。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须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信畅通,并留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
八、监督监管
考试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九、证书发放和查询
核查结果公示期满后,报考人员可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纸质证书(证明)领取通知;考后资格核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报考人员,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证书(证明)。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统计资格考试(初、中级)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咨询电话
(一)报名条件咨询电话:023—67637230。
(二)报名系统操作、缴费咨询电话:023—86868838、88152240。
附件:关于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核查有关事项的说明
附件
关于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资格核查有关事项的说明
为确保各省级统考办在报名资格核查中保持统一口径,对考试报名资格核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考初级、中级、高级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5年12月31日。
二、对于具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与统计相近专业中级职称的认定。
若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注明的研究专业为教育部公布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一级学科下属二级学科(专业),且报考人员符合学历、专业工作年限条件的,可通过报名资格核查。
若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没有注明研究专业,但报考人员符合学历、专业工作年限条件的,须对所学专业按以下要求进行核查: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所学专科专业须满足《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链接地址为//www.moe.gov.cn/srcsite/A07/moe_953/202103/t20210319_521135.html)中电子与信息、财经商贸大类所含专业。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以及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属于教育部公布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一级学科下属二级学科(专业)范围或应用统计专业硕士。
3.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公布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一级学科下属二级学科(专业)范围请查找《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链接地址为//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0512/t20051223_88437.html)和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名单(链接地址为//zwfw.moe.gov.cn/dynamicDetail?id=71c8c07552de4162ba9d8151fb374608&title=1)。
三、对中级、高级报名条件中有关“工作年限”的解释
中级报名条件之一为“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10年”,“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10年”与“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两项为并列关系,没有时间先后关系。与此相同,中级其他报名条件中,相关学历与专业工作年限均为并列关系,没有先后关系。
高级报名条件中,“从事统计相关工作”在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被聘为统计师,但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必须是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工作年限。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参考要求的“从事统计相关工作”年限,要求为取得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资格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工作年限。
四、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报名考试
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可以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外国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在内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
五、免考条件
获得应用统计专业硕士的人员报名参加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以免试《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科目,仅参加《统计工作实务》科目考试。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版权所有:大众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主办单位:大众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竹东路感育路9号 邮编:401123 电话:023- 67637000
网站标识码:5000000010
ICP备案:渝ICP备05008095号-5国际联网备案: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1701号